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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租户将房租打给原房东

您好,之前有问过相关问题,我们买了带租约的商铺,租户应在去年年末开始把房租打给我们,去通知的时候租户耍起了诬赖,各种无耻行为就不提了,我家后来商量因为精力有限要不就退一步,于是妥协了,和租户重新商定了合同,本来打算今天去签新合同,结果又接到租户通知说,他们早把房租打给了原业主,而原业主早在去年交接发生纠纷之后,就整个人都消失了,据说家在内蒙古,现在电话也不接。 我想知道,租户和原业主算联合诈骗吗?因为交接时原业主就不配合我们,明明商量好了也在购房合同上签订了转租约,他却怂恿租户要和我们重新签订不利于我们的合同。后来中介帮忙协商时,原业主就不接电话了。 而租户在我们再三告知下,仍然隐瞒我们把房租打给原业主,商量好新合同之后才说出来,明显就是要赖掉我们的房租。 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到法院,我们应该起诉租户还是原业主?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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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将双方作为共同被告。 你好,这是可以起诉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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