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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商铺部分高度仅两米三,影响使用,要求补偿或退房均被拒绝

2016年7月,在商铺收房时发现商铺(毛坯房)一侧顶部有一个大的横梁,宽约40公分,高度只有2.38米(除这个横梁外其他地方净高约为4.5米),长约6米(贯穿整个商铺右侧,完全贴近右侧墙面,非商铺中间),因高度低于顶高约2米,该40公分宽区域层高只有2.38米,一旦进行贴砖和吊顶后,使用高度约2.2米,严重影响后期使用。因此在开发商通知收房后,因面积问题(该项不利因素)业主一个月未进行收房,多次找售房置业顾问、开发商招商的、开发商保修办、开发商全国服务电话,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方案,答复均是解决不了、商铺不退不换或无法答复,长此下去,吃亏的只有业主,每个月仍给银行还着贷款。 商铺位于商业街一楼商铺一套,根据2016年3月《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层高5.8米,在后面条款有一条备注首层局部商铺层高不足5.8米,以实际交付为准,低于2.2米不计建筑面积。但合同里未提及该项不利因素,在商铺销售时,置业顾问也未提出该项不利因素,合同中划的平面图也未画出,仅标注长6.5米,宽4.15米,如此小商铺,出现这道横梁,占掉的面积比例过大,无法看出来有这道横梁,在商铺销售时,施工场地不允许进入,无法实地看商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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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傑* 热心网友

    你好,建议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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