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房产网 > 泉州房产问答 > 泉州买房 > 泉州二手房 > 福建泉州二手房交易

福建泉州二手房交易

2017年2月我在东海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签的协议是2017年3月20日前过户,因该房东的两套房子一起抵押的,另一套房子登记在他父亲名下,后来他父亲过世了,所以我们又签了补充协议,协议要求房东同意我们先行装修,2017年7月1日之前过户,如若违约,将赔偿我们双倍的装修款项。但是现在东海的房价上涨离谱,房东一直故意拖着不过户,造成我们巨大的损失,而且当时我们是先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之后才买他这套的,他这种情况我们能起诉他赔偿我们双倍定金、装修款及房屋上涨的差价吗?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吴情波 经纪人

    可以的,房东赔偿自己的相应,损失

  • 头像
    d****3 热心网友

    可以按自己的主张起诉维权。 按自己的主张起诉维权。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