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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请在太原二手房按揭贷款,但按照8月1日新规定贷款额度根据成交价.

计税价及指导价三者较低者来确定贷款额度,由于我所买的二手房单价在11000元平米,比指导价7300高很多,如果按新规我的贷款额度将少很多,我可以申请按照评估价执行吗?如果可以评估机构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入的还是具备资质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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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2 热心网友

    1、抵押物价值按照二手房交易契税发票计税金额和房产抵押基准价格*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所得金额中较低者确定,2、借款人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和销售发票(收据)或对抵押物价值存在异议的,允许其提供注册地在我市的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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