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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我现在跟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无贷款,贷款是2014年提前还完的。现在为了孩子上学要买套***,打算公积金跟商贷组合贷款,我想知道,现在这套房子过户到我们名下之后,我跟丈夫可以各自提取自己名下账户里的公积金吗?我指的是提取现金。如果可以,大概能提多少比例?对贷款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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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夫妻之前只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或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前双方名下没有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小于100平方米)的情况下,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名下第二套住房,购房第一年内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一次现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账户上至少留存1元钱。若签订公积金委托逐月划转协议,提取时要保证账户上在当月扣款时有签订委托逐月划转协议时的月缴存额的12倍加上扣款当月的月缴存额。账户保留13个月月缴存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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