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常是有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还贷提取时需预留一年的缴存余额。请问公积金贷款是以我名义贷款,我爱人的公积金能全部提出来还贷吗(另一套房的商业贷款)?
全部1个回答
-
自2015年10月19日起,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除退休销户提取、困难职工提取以及重大病提取外,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时,职工账户中应留存最少12个月的月缴存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