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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四川雅安 遗产继承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  我父亲和第一任妻子于1989年离婚。 他们有一个儿子(1978年生)。   随后,父亲与第二任妻子于1990年结婚。同年生下了我。 2003年父亲与第二任妻子(我的妈妈)离婚   在1990年到2001年期间单位房子改成私有制,父亲买下了单位的职工房。  在2004年,父亲病危写下了遗嘱,在他去世后房子由我继承。  但当时由于法律知识不健全,并未去公证处公证,直到死后也没有公证,今年我23岁了。 我想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公证处说遗嘱并未公证,得让其他继承人到场签字放弃继承权。   但是明显这方面行不通。  不知道可有什么方法解决这样的问题。   不知道能不能让父亲生前的单位证明当时的遗嘱法律性。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高涛 经纪人

    可以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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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4 热心网友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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