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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房屋遗产归属? 我是湖南岳阳

俞先生和梁女士,是原配夫妻,有儿女,1993年5月梁女士去世,在生前俞先生单位建福利房。1993年6月此房建成同时与儿子女儿一齐入住,1993年6月俞先生单位按俞先生先生和梁女士的共同工龄计算的福利房购买金额。1996年办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俞先生的名字,梁女士写的已故,产权是80%。1995年俞先生再婚,1998年俞先生购买另外的20%产权,房产证上加了第二夫人的名字,2010年并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后老伴。现在俞先生的女儿认为在购买福利分房时,用了她去世母亲的工龄,房子就有她母亲的80%中的一半,她应该拥有房子的继承权,她的继母只能继承她父亲的产权,她这样认为对不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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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3 热心网友

    该房产为俞先生夫妻共同财产,其中80%的一半为其妻子遗产,由俞先生与其子女继承。故该房产中有其子女的一定份额,对不属于其财产的部分,俞先生立遗嘱处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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