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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房产纠纷-您好! 我与2002年租用 张XX的房子开店

您好!  被告未讲事实和案情。法院判决房屋折价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母亲和两兄弟)房屋折价款总计16万多元,另被告承担诉讼费1千多元。若被告在判决生效二十天内未能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期间双方签订协议并形成民事调解书。原告没再要房屋折价款、诉讼费及延迟履行期间(约3个月)的债务利息,并给付被告14万元;同时要求被告今年3月20日前交付房屋。  原告已按民事调解书内容先期支付了10万多元,余款3万多元年底付清。被告今年3月20日前未能交付房屋,原告无奈再次申请执行。被告只交付住宅,却不交付自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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