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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南京 ,我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拿婚后房产和高利贷的人签了租赁合同

,我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拿婚后房产和高利贷的人签了租赁合同,也就是说对方可以在此房居住十二年,合同只有一份,在对方手中,离婚协议上他把房子给了我和孩子,因为是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过不了户,房子还是他的名字,请问 1房子我和孩子再住.我该怎么做才能解除这个合同呐? 2.如果三年以后拆迁了,谁去签动迁协议呐? 3.租赁合同的存在会影响我和孩子的拆迁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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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热心网友

    拆迁安置权益由你与孩子享有,如果真实存在租赁关系,有影响。是否可以解除需看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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