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 遗产分配

我继父是台湾军人,母亲是大陆人,与我继父结婚后户口也签到了台湾,现目前继父年事已高,对于以后百年了,他们的财产咋个分配?说具体些就是我继父前面有二段婚姻,一共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三个女),其中的一个女儿结婚后育有一女后因病早逝了,在于我母亲结婚前有一套住房,没有存款,在与我母亲婚后理财有道,也有了一些资金,在与我母亲婚后的十几年里,以前的子女回去看过继父一次,都是不欢而散,反倒是在大陆的我两姊妹在尽孝道,这种情况情况我想请教一下咋分配的?法律有那些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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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5 热心网友

    死者的子女,配偶及父母有权继承,建议协商处理。 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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