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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津 继承-甲男与乙女是两位老人,想要结婚,但因

甲男与乙女是两位老人,想要结婚,但因乙女儿子不同意,于是乙女用自己全部积蓄与甲男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屋,同居后一直由乙女还贷,但该房屋登记在甲男名下,10年,甲男疾病离世,甲男子女趁乙女不在家之际,将屋内财产搬走且更换了房锁,致使乙女无家可归,该房屋应归谁所有?乙女的出资能不能认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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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女方应起诉确权,确认房屋为双方共有 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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