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产网 > 中山房产问答 > 中山贷款 > 中山融资商贷 > 商业贷款买房,中山公积金还贷,请问新规下,可以同时用公积金还贷款和提取公积金交物业管理费吗

商业贷款买房,中山公积金还贷,请问新规下,可以同时用公积金还贷款和提取公积金交物业管理费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嗨****9 热心网友

        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如下:我市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若职工的情况符合“申请住房贷款购房”这一条件,则不可再进行住房消费类提取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