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法律纠纷 > 家住辽宁 继承-作为继承人之一,在没有办理遗产房屋继

家住辽宁 继承-作为继承人之一,在没有办理遗产房屋继

尊敬的您好!请问一,10岁时爸爸和妈妈离婚,离婚协议书上说:爸爸每年给我们3个孩子扶养费到我们18岁,可是他一分钱也没给,现在我们20多岁了,那些扶养费还能要吗。二,家里的房子有爸的15,可是他有再婚二个家庭在一起会闹矛盾,他们以前的离婚协议书能不能再修整:“3个孩子的扶养费不用爸爸出,房子归女方和孩子所有。”可以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