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商品房签订购买合同,逾期交房赔偿问题!
你好,殷 ,我想咨询下关于购房合同这块儿的问题。 1.我是2013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购房协议(一期楼盘),当时迷迷糊糊的交了15万首付,开放商当时还没有预售证。请问,这份协议有效么?这笔钱交的合法么? 2.协议上说是2014年5月交房 但至今才通知业主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这期间的违约金合同上显示的是万分之一,我不知道是否合理。还有就是开发商给予了一个优惠说是本月3号之前签订合同者按首期交款总额的2%赔付,算下来我那也就3000块钱逾期3号的按万分之一赔付,我觉得赔付太少,所以拖到现在一直没签。请问 ,我拒签合同这种做法对么?赔偿金是否是他们一方说了算。 3.这期间由于市场原因,房价不断成下坡趋势,一期房子现正签合同时期,而二期房价现在买上预售,但与一期房价相差较大,这中间房价差距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4.没签合同之前,开发商通知我去领钥匙,当时也不懂直接到那签了房屋装修协议,交了4000元装修保证金。请问这对合同问题是否有影响呢?还是我不管合同,现在一味的装修,一边拖延,是否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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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 委托 处理 没有预售证签订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