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网 > 福州房产问答 > 福州买房 > 福州新房 > 问题一,我婚前在福清购买了一套房子,使用的是我的公积金贷款,妻子是省直公积金,未使用过,现在福州要再购买一套房子,妻子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能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购买新房?

问题一,我婚前在福清购买了一套房子,使用的是我的公积金贷款,妻子是省直公积金,未使用过,现在福州要再购买一套房子,妻子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能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购买新房?

问题二,以后每个月的公积金能否用于还房贷? 问题三,如果以上都不行,那可否提取出来还第一套房子的贷款?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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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郭 热心网友

    你妻子的公积金也是可以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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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购房时间在一年内,可按购买自住住房的条件和材料办理提取手续。请浏览省直公积金网站办事指南中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内容。2、如果你是在省直建行、工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的,正常还款12个月且与上次支取时间间隔12个月后,方能申请冲还贷业务,请浏览省直公积金网站政策法规栏中的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3、正常还款满1年后,可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条件和材料办理提取,请浏览省直公积金网站办事指南中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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