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黔东南黎平县公积金缴纳客户。我们黔东南黎平县今年七月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调整,原来我缴纳的是400多,财政补助400多,自己再存入部分就可以按揭本月的房贷了。
但公积金调整后个人部分850,财政部分850,合计应该是1700啊,但现在我每月的房贷还与原来一样啊。本想调整后自己应该可以少补些就够房贷了,请问这个问题是县里面还没有及时调整过来?还是有什么申请程序要走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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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职工申请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是随职工月缴存额调整而调整,需离上次申请按月偿还贷款业满三年,职工提出申请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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