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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一下烟台经济适用房2017的政策

我哥哥今年考上了烟台市的公务员,目前准备在烟台买房,请问烟台经济适用房2017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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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经济适用房2017的政策产权满5年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目前,于2003年年底开始供应的锦绣新城一期、二期经适房, 今年开始产权陆续期满5年。”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孙渤介绍,此次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新政,旨在更好地规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据了解,本次《细则》涉及经适房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和开发区、高新区在内的区域。具备4种情形之一的已购经适房可以上市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满5年需转让的;因特殊原因需申请政府原价回购的;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让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权利人已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全额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取得完全产权的。同时,也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满5年;所有权有纠纷的;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一方不同意转让的(特殊原因除外);经鉴定为危房的;法院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已抵押、典当但未经抵押权人或典当行书面同意的;擅自改变住房使用用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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