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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的 遗产纠纷

母亲去世后留下一份房屋,没有遗嘱。我、弟弟和妹妹共三人。其中弟弟86年去世。 弟弟去世后其妻子和孩子重新组成新的家庭,从弟弟参加工作、结婚到死亡之前,没有赡养老人,未尽到赡养义务。 *现原弟妻子和孩子要求平均遗产分割,他们谁有权利? *房屋是母亲单位的福利房,产权是母亲,对房屋评估是按现价评估吗? *我一直赡养母亲到母亲去世,原弟妻子和孩子没有赡养老人可以要求平均遗产分割吗?望给予帮助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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