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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甲立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留给其长子乙继承。不料,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甲得知噩耗后当场脑溢血死亡

甲立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留给其长子乙继承。不料,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甲得知噩耗后当场脑溢血死亡。此时,乙之子为什么无权代位继承该房屋?而继承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之一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那为什么乙之子无代位继承权?不懂,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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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不是遗嘱,并不能按给其父亲的遗嘱继承其爷爷的遗产,而是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共同参与继承其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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