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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的 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11月8日,张某到贾某家帮忙盖房,不幸手指被砸伤(血管被砸破),到当地县医院治疗四天后出院,其间医疗费由贾全部承担,在回家途中,张高血压病犯(有病史),导致脑出血,后到市医院治疗,(住院期间贾承担部分医疗费)但终因脑出血过多而导致瘫痪,张家即向贾家索赔高额损失费,贾家是否该承担此责任?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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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你所述问题,关键在于张高血压发作与致歉的手指病害有无必然联系,按你所述分析的话,由房主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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