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发现从今年2月份交的,我是2013年11月签的劳动合同,请问能补上吗?如果补上 ,我今年11月份再买房子可以按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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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您可向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联系,为您补缴公积金。补缴不属于正常缴存,公积金中心在计算职工贷款额度时,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有效余额不包括申请贷款之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部分金额。在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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