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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我以前买了一个房子,没有房产证,为此压了5000块钱没给,在买房时手写了一份合同,说如果卖家把房产证

我以前买了一个房子,没有房产证,为此压了5000块钱没给,在买房时手写了一份合同,说如果卖家把房产证办好就把5000块钱给他,可后来卖家一直没有办到。之后我那房子又卖了别人,现在以前那个卖家又问我要那5000块钱,为此他闹上了法院,法院给我了个传票,理由是(合同无效)。。!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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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9 热心网友

    卖家以合同无效为由起诉的,如果存在合同无效事由,可能会判无效,返还房屋及购房款,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你将房屋又卖于他人,涉及到你与他人的合同效力问题及你对他人是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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