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是否可提取阳江公积金用于还银行贷款?
本人父母在阳春自家生活用地自建房屋一间,已办理房产证件,房产证件为父母名字,向银行贷款30万用于还亲戚借款,并同时向阳春市公积金咨询是否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被告知房产证是父母名字,本人不能提取,且银行所订合同为“装修”,所以不能提取,但实际是用于偿还主体建设之用现本人未有任何房产,每月须偿还银行约3500多贷款数额,父母年迈,收入微薄,经济压力大今年得知开始同一户口本的家庭成员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请问本人此种情况是否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还银行贷款?所须证明材料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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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相应证明材料的核发时间,职工及家庭成员可在一年内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由于你的贷款合同用途注明为“装修”,不在文件规定的提取范围,因此是不能按偿还贷款的条件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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