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交易过户 > 北京过户流程 > 请教房产过户问题,那种方式更适于我?

请教房产过户问题,那种方式更适于我?

我家有一房产,用我爷爷名义购买(工龄折价),当时买房费用全部由我支付。现爷爷、奶奶相继过世,且两位老人在世时都分别留有遗嘱,指定此房产将来归我所有。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只有继承(如果家里没有疑义纠纷的话),凭遗嘱,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要公证费的。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单方变更登记,从新做产证,交产证费用100-200元左右。新产证就是你的名字了   遗嘱不一定要公证,但一定要是有效遗嘱(具体看继承法),反之就只能是法定继承了,需要别的继承人放弃权利,让你继承。然后是公证处做遗产公证(必须要,否则房产交易中心不受理的),然后拿遗产继承公证书,房屋产权证明(产证),本人身份证等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人变更单方登记,交费后等拿产证  补:亲笔手书遗嘱(一个无相关利益人见证)  代书遗嘱(2个以上无相关利益人见证),你家的遗嘱是有效的  另外我再次强调: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只要是有效遗嘱(当然在对抗第三人方面公证过的最有力),我说的公证是要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手续,就是继承遗产资格的公证(要提交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