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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加名字的事情-情况如下:本人和老婆有两套房子:房1,我和

情况如下:本人和老婆有两套房子:房1,我和老婆联名共有,已交房,房产证未拿但即将拿到,贷款已还清,当初的主贷人是我;房2,我和老婆联名共有,未交房,当然也没有房产证,有贷款,主贷人是我。现在岳父单位公布新的买房福利,即岳父退休前(岳父还有5年退休,时间绰绰有余来办理)购买或者已经购买商品房的话,凭相关凭证,可以获得几万元的购房福利补贴。岳父希望可以将他的名字加到一套房子中,从而证明他已经买房而获得单位的福利。请教专业人士:1.是拿房1还是房2办理?使用哪套办理更容易和合理?2.对房1,已交房但是房产证未拿前,还能不能加岳父的名字?在拿证钱加进买卖合同还是等拿证后加进房产证? 是否会产生费用?分别什么费用?费用大概是多少?哪种合理?3.对房2,未交房未拿证,是否适合加岳父母的名字进买卖合同?还是要等以后拿证前加?或者还是以后拿证后加?是否会产生费用?分别什么费用?费用大概是多少?哪种合理?感谢您的阅读,您的指点对我万分重要,非常感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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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热心网友

    房产,地产是分开的年限是地产的,房产是拥有权,地产是使用权。一般70年住房,门面一般50年。到期了再去续就行了,续一次只要几十块钱,又能有几十年的使用权和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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