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江苏南京房产纠纷-父母双亡,留下瓦房4间,厨房2间。后哥弟2人

江苏南京房产纠纷-父母双亡,留下瓦房4间,厨房2间。后哥弟2人

父母双亡,留下瓦房4间,厨房2间。后哥弟2人在此基础上翻盖成楼房三层。现在房屋拆迁,哥获赔楼房8套,弟获赔楼房4套。请问:女姊妹3人有继承权吗?谢谢!  问题补充: :您好!现在哥弟二人已把房产证换在自己的名下,请问我们女姊妹三人还有继承权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p****1 热心网友

    女儿对父母留下的遗产当然有继承权。你们的父母去世后,留下瓦房四间,厨房2件,就是遗产,应由所有子女继承。对于这些遗产的拆迁补偿,应由所有子女均分。至于哥弟在遗产上翻盖成楼房,对此的拆迁补偿,只能由哥弟分割。 我的补充: 2014-12-24 23:10 建议你来本所面谈,以维护自己应得权益。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