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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北京公积金贷款,必须夫妻共同申请的问题

本人购买单位提供的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性质,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妻子目前在国外,所以打算以自己作为申请人申请。不过,看代理公司的代理服务说明里有一条:“借款人已婚,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申请”,另外还有一条,“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必须共同到指定地点签署借款文件,未经公证,不得代签”。请问,可否由我妻子写一个授权代签说明,签字后传真给我,作为代签的依据?(在国内只认公证,不认个人签名,充分体现了信任危机的严重性,不过也养活了公证公司)。另外,从提交申请,到签署借款文件,间隔大约多长时间,因为寒假准备出国,开学后再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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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共同申请人在国外需由我国驻外大使馆出具公证书,具体办理手续建议咨询具体贷款业务部门。 2、对于二手房贷款,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 而由于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办理时间因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及是否有中介代办等原因会有所不同,具体放款需要多少时间,建议你向贷款业务部门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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