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网 > 长春房产问答 > 长春贷款 > 长春住房公积金 > 第二次去公积金(长春)

第二次去公积金(长春)

第二次取公积金还用去银行打还款记录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您是以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为条件申请提取,再次提取需要打印近两个月银行还款证明。如果您是以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条件申请提取,则需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委托中心每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