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产网 > 石家庄房产问答 > 石家庄贷款 > 石家庄贷款利率 >  我的基本情况如下:1、家庭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石家庄);2、我是石家庄市公积金,我爱人是省公积金;3.房屋产权人写我爱人的名字;4.想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的基本情况如下:1、家庭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石家庄);2、我是石家庄市公积金,我爱人是省公积金;3.房屋产权人写我爱人的名字;4.想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

5.以前双方从未使用过公积金。问题:1.政策上,这样是否可行?2.我和我爱人需要怎么办理,因为涉及到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问题?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4 热心网友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在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目前不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