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本人因计划结婚,现再婚前,在长春有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否?可否百分之20贷款?
本人婚前同前妻商贷2套产权住宅性质的住房,其中1套商贷还清,1套没还清,产权证均为前妻名,去年2人协议离婚,2套房子归前妻,产权证名均已过户为前妻(备注:还清房贷的房子去离婚时已过户给前妻,正在还商贷的房子,当时贷款主体就是前妻),1个小孩归男方。现在本人因计划结婚,现再婚前,在长春有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否?可否百分之20贷款?(备注条件:开发商经咨询,开发商所售楼盘已同市公积金签订百分之20协议;本人2011年起在长春市缴纳市公积金,且一直未断交过,目前仍继续缴纳状态,且公积金缴纳基数够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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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目前为单身状态,本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可正常按首套房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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