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非肇庆户籍,在肇庆工作了5年,并买了公积金。已与原肇庆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半年,现在广州工作。请问能否以现金方式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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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肇庆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支取:凭“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办理支取。省内调动的,公积金只能转移到新单位(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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