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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几个月前我和别人签了份房屋买卖协议同时交了5000元定金,内容是他自愿将自家房屋卖给我,交完定金后.

几个月前我和别人签了份房屋买卖协议同时交了5000元定金,内容是他自愿将自家房屋卖给我,交完定金后他才告诉我房主是他的亡父并且他的老母尚在还有两个妹妹,他说他有他父亲的遗嘱(书面)房屋由他继承有见证人,我门约定几天后去房产处过户,结果我门去的那天没有看到他老母和其妹,他说他妹已经签完字走了老母没来,在此情况下急促着我叫我签字过户,我怕以后产生纠纷就要求公证后在签字,我要求公证的内容是协议书的内容证明他以把房卖给我以后发生他们之间的产权纠纷与我无关,公正费由我出他决绝了还说不卖给我了定钱也不还我,他说签的协议书上没有提到公正,说我是无理要求说我不想买房,请问我没在协议书上提公证,去房产处那天没见其母签字我要求公正合理么。我该怎么办,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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