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住房公积金 > 变更工作地点公积金提取-广州

变更工作地点公积金提取-广州

你好,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广州有给我缴纳公积金,现本人从广州调任到东莞,公司将广州公积金进行封存,委托外服在东莞缴纳新的公积金。广州公积金为封存状态,请问本人在广州公积金在没有离职和没有进行购房,该如何提取?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1 热心网友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公积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6-05-27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