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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的 土地出让金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购买的二手房出让方已缴交土地出让金,但在我办理过户时,国土局又开具缴款通知书导致我重复缴交一次土地出让金。在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时,出让方的原缴交票据已丢失。请问怎么办?是否还能办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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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4 热心网友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财政专用发票,如果你拿到的是收据,可能是有人收了钱没有给你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你有土地使用权证,上面的性质应该是出让才对,因为已经转让过一次了。你可以行政诉讼告国土局登记错误,让他们更正登记,他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政府单位转让的土地,怎么会还是划拨,让国土局拿出当年审批“划拨土地”的依据,否则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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