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完房子需要附加条件才给工钱
我们给一个客户室内装修完房子以后,客户要求写合同,内容大概就是如果装修的房子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要赔偿她一笔钱,不写合同就不给结账付给我们装修费用(大概一万左右),她这个要求是无理要求吗,有法律支持吗?我们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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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在开工前达成的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应当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如果现在你们同意把之前的口头合同的内容转化为书面合同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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