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的纠纷-2007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上规定,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付女方10万,一次付
2007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上规定,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付女方10万,一次付清,男方至今未付,房子未过户。(此房子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户口薄上户主是女方名字,男方未迁户口至此。)后在2008年上诉法院,要求男方支付,判决书上规定男方2009年一年期间分摊10万,直至2009年底,但是男方还是未付。至今为止男方也未付过小孩的抚养费。此协议是否有效?房子是否能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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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协议对小孩抚养费未做约定,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鉴于男方未履行给付义务,可以起诉重新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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