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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产权归我,另外还有一处夫妻共同申请的公租房,法院以不是公房为由,判决不予处理,这个该怎么上诉。

离婚案一审,我和被告有一处商品房,法院判产权归我,我给对方230万补偿,依据是双方达成一致共识。事实是,我根本就没有同意过被告提出的房屋价值和补偿数额,怎么上诉能减少补偿。另外还有一处夫妻共同申请的公租房,法院以不是公房为由,判决不予处理,这个该怎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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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热心网友

    你好,公租房一般可以共同居住,协商解决,你对判决你满意,可以要求房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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