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南京共有人份额转让 我和女儿共有一套房,办证时未约定占有份额,如果我现在想放弃共有权,转让给女儿一个人作为产权人。(116平米的商品房,已满五年)请问:1)可以约定份额为1%和99%吗?

南京共有人份额转让 我和女儿共有一套房,办证时未约定占有份额,如果我现在想放弃共有权,转让给女儿一个人作为产权人。(116平米的商品房,已满五年)请问:1)可以约定份额为1%和99%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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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1、可以约定份额为1%和99%。2、契税按购房人需购房屋份额面积缴纳。3、出售房屋需缴纳的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刚购买完再交易,不满5年,营业税按评估价全额的5.6%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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