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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致的问题

某行政机关原来有一下属企业,根据国家关于政企分开的规定,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后的企业亏损严重,进行了破产清算,国资处置中心依照程序对企业资产进行打包拍卖,由于处置快结束时企业所在地划入拆迁建设商品用地,因此拍卖时受让方与主管行政机关签订了协议,房屋按市场评估价,土地按划拨土地建企业时的30万元作价,统一打包给受让方,并协定两者相加的价格为界线,拆迁时超出部分收为国有,低于部分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但拍卖结束后数年了,该地由于规划发生变化由商品用地变为绿化公益用地,一直没有进行拆迁,受让方在此其间对房屋进行了产权转移登记,但随后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时土管部门认为此地块属划拨土地已列入红线不能进行转移登记,必须收回到土地储备中心,而厂房已被受让方装修出租多年。请教:此问题接下来应如何处理,特别是多年来房屋的出租收益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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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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