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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按实际工资额度按比例缴存南宁公积金该怎么办

单位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0%,但长期以来,未按职工上年实际平均工资额度为缴存基数缴存公积金,少给职工缴纳.请问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怎么处理单位,职工可否要求把单位把以往年度少缴的公积金足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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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一年在本单位所领取的工资收入总额除以领取工资的月数。单位缓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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