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过户更名 > 能否取回我兴建45间的铺位的对价或者产权……

能否取回我兴建45间的铺位的对价或者产权……

2000年2月,经当地村委会的允许,我在其一块13800平方米的土地上的自筹资金兴建了117间铺位作水果批发市场使用,每间铺位的成本是1万元左右,2000年4月,我筹资建成铺位并出租,铺位的租金由每月我收取,同时,我每月向村委会缴纳土地承包费。2001年11月初,我的22间铺位失火,以致租金收益下降。当时我的朋友梁某提出,愿帮我出面经营铺位提高租金收益,于是,她出了约2万元维修22间失火的铺位,而且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我资金出现困难,由梁某投入资金(梁某实际出资了2万元的维修费用,并未出资兴建铺位),共同兴建。并约定将13800平方米的土地分割使用,其中:我承包9200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即72间铺位)的经营权;梁某承包4600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即45间铺位)的经营权。随后,梁某拿着这份《协议书》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4600平方米的土地的《承包合同》;无奈,我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9200平方米的土地的《承包合同》。08年12月初,我起诉梁某因为梁某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我兴建的45间铺位,我要求梁某返还45间铺位的对价45万元。但最终法院,认定我们的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j****1 热心网友

    协议是最大障碍,具体委托律师介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