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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提取中山公积金地点及配偶提取

您好, 1.我原来在开发区缴交公积金,且在开发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过首次购房提取,想请问接下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可否转而在城区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而不在原来的开发区公积金中心办理。 2.配偶可否代为办理提取,需要什么额外的资料或证件么。 3.配偶也在开发区缴交公积金,根据政策,其可就我的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那么其办理初次提取业务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及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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