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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父亲生前由4个女儿和1个儿子共同奉养,乡亲857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决定由儿子一个奉养,并且决定把家庭所有财产写遗嘱由儿子继承,并且证明人和村委会都签字盖了章,这

父亲生前由4个女儿和1个儿子共同奉养,乡亲857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决定由儿子一个奉养,并且决定把家庭所有财产写遗嘱由儿子继承,并且证明人和村委会都签字盖了章,这样的遗嘱能在法律公证处公证吗?如果公正了这样的公证具备法律效律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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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2 热心网友

    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形式之一,每个公民都有立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但仅限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只要你母亲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公证处是会给公证的。不管你母亲的遗嘱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非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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