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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保障房?谁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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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9 热心网友

    城镇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拓展至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取消户籍年限限制,住房条件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再受收入、户籍的限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户籍年限不受限制;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社保缴纳年限不受限制,但应该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住房租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提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中,单身申请人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即可申请。离异申请人不再受离异时间须满2年的条件限制。★父母在市区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申请人,不得申请:1.申请人父母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2.申请人父母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3.申请人父母的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随时申请保障转化。★已配租新就业职工毕业满五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家庭类型转化。★已配租家庭的申请人死亡,可变更与其一起享受住房保障的子女为申请人,子女不满18周岁的应该与法定监护人一起居住。★已配租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重新签订《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合同》后,可继续享受保障。★一个自然家庭只能享受一种类型的住房保障。★已配租公共保障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收入超出保障标准但名下无房产的,在签订缴纳市场房租合同后可继续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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