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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在本市居住(中山)

你好,我曾是广东嘉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办的业务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是自一零年四月工作至今一直没中山居住及停留过。今年九月份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关系,现在公积金金额可以提取吗?需要那些手续及资料呢?从来没有去过中山,对那里陌生的很,真的怕办事要很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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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热心网友

        ,您若不是中山市户口,可携带(1)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2)提取人身份证、(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余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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