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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对账单》怎么核对自己账单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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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存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自到帐确认之日起开始计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定期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住房公积金照常计息。 如缴存人认为公积金信息不准确或金额有误,请于30日内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查询。或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155进行查询。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显示在对账单正面下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对账单背面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联系表》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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