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我朋友老婆已是肺癌晚期,医生断定还有三个月左右,朋友在深圳有一处房产,已交清房款,产权是夫妻共有,东莞有两处房产,各以我朋友和他老婆的名义购买,都还在按揭中。请
我朋友老婆已是肺癌晚期,医生断定还有三个月左右,朋友在深圳有一处房产,已交清房款,产权是夫妻共有,东莞有两处房产,各以我朋友和他老婆的名义购买,都还在按揭中。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提前立遗嘱转移产权,尚在供楼的这种情况,是要在生前过户,还是死后自然继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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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生前立遗嘱,这样可以避免将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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