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土地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z****1 热心网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和2009、2010、2011、2012、2013年中央1号文件等政策的规定现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