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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限购问题_太原-我老公和前妻于06年离婚,当时协议老公名下一套单位住房归前妻所有(有大红本,没有发票),现在我们想买一套房,可是房产局说他名下有房,叫和他前妻办理过户手续,可是对方不同意过户给她,

我老公和前妻于06年离婚,当时协议老公名下一套单位住房归前妻所有(有大红本,没有发票),现在我们想买一套房,可是房产局说他名下有房,叫和他前妻办理过户手续,可是对方不同意过户给她,这种情况去房产局做个公证可以买房吗?我们实际上是没有住房的。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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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原住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您老公需将此房过户给他前妻后,那他名下就没有住房了。另外,根据限购令政策,太原市户口家庭可以拥有两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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